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糖耐量试验注意事项发布日期:2018-11-19 浏览次数:0

1OGTT试验于孕24-28周进行,如OGTT阳性者,于32-34周应复查。

2实验前正常饮食。受试者每日食物中的糖含量不低于150 ,且维持正常活动

3试验前日晚餐后至试验当日上午禁食试验前应空腹12小时~14 小时。 

4试验当日须于早上900点前到医院一楼产检室开单,于一楼化验室空腹取静脉血2毫升,立即送检

5空腹血糖正常,于一楼药房口服葡萄糖75(溶于300毫升水中)

6服糖后1小时、2小时各测一次血糖。

 

注意:历时小时,整个过程不可以吸烟、喝咖啡、茶或进食。

电话:0597-2320235

地址:龙岩新罗区南城溪畔路11号妇幼保健院一号楼一层产检室